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条件的违法婚姻《婚姻法》第12条明确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制度是对欠缺婚姻成立条件的婚姻,
婚姻中过错方的认定是: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实施家庭暴力的、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1)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
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因此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也就是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
第一,查验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条件的违法婚姻《婚姻法》第12条明确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制度是对欠缺婚姻成立条件的婚姻,
(二)未达法定婚龄、未办理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的,适用有关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规定。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达到法定婚龄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与
买卖婚姻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广义的买卖婚姻还包括以聘金、聘礼、嫁妆等其他形式索取财物的婚姻。历史上由于男女两性地位的不
1、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2、当事人亲笔填写或由婚姻登记员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按
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收条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财产分割的详细内容、金额、处理方式等等。《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胁迫是我国可撤销婚姻的唯一的法定事由。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