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嫖娼这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若其情节较轻且在六个月内未曾被政府部门公开捕获过,则将不会对此类行为进行进一步的惩处。 我们必须明确,该期限的起点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开始进行计算,而非政府部门正式立案受理之后。 因此,如果您实施了嫖娼行为并在这期间未曾引起政府当局的注意和追究,那么就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
一般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嫖宿幼女的或者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嫖娼的属于犯罪行为。嫖娼的,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如果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则会构成强奸罪,不论该幼女是否出于自愿都会构成强奸罪;如果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嫖娼的,将构成传播性病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针对五个月内的违法行为,若未能进行治安处罚的追究时效,那么超过此规定期限后对您实施的行政处分将构成违法。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行使复议权或提出诉讼。 另一方面,如果嫖娼行为未在六个月之内被公安部门发现,则不应再施以行政处罚。 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作为起点开始计算;若存在连续或持续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自行为终结日期算起。
嫖娼的法律解释: 1、行为人嫖娼的,一般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然嫖娼的,触犯刑法,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就现如今我国没有嫖娼罪这一说。对卖淫嫖娼行为按现行的法律制度轻则只能依《治安治理处罚条例》,予以罚款,给予拘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传播性病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对于提供或接受性服务的行为,将被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处罚,罚款数额可达五千元人民币以下;若情节轻微者,则仅需受到五天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惩罚。 而若是在公众场所实施拉客招嫖行为,将面临五天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处理”。
嫖娼本身就不会构成犯罪,所以未遂也不会构成罪。针对这种情况,警方会批评教育或者处于较轻的处罚。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
嫖娼拘留10日不会留下案底,也不会影响后代。
嫖娼被抓的,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所以不会留下案底。如果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会在公安机关内部系统中留下相应的记录,但不是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