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两个儿子,都是父母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分,但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分。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
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这需要在赠与时作出证据证明,最好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愿意出钱为子女购买非婚房屋,比如说投资性的房屋,且属于子女一方所有,那么,这就应当认为是子女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无抚养关系的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对于不存在抚养与被抚养关系的,从法律上讲,根据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无抚养关系的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此项义务是法定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夫妻双方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因此,
虽然民间有父债子偿的说法,但是要让大家失望了,从法律的角度看:如果无法证明老赖将财产转移给了子女,则子女没有替父母还债的义务。当然有以下几种情形例外: 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离婚子女名下的存款不能分割,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将钱存在孩子的名下,属于将钱交付给孩子了。 因此,父母不能撤销该赠与,这笔钱已经属于孩子所有了,不再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父母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
离婚子女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离婚协议书房产归子女是有效的。离婚前的房产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夫妻双方有同等的处分权,经过双方同意的将共有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是有效的。不过还是要签订赠与合同的。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