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子女完全劳动能力丧失或者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是没有生活收入,即使是成年的子女父母仍然需要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居住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申报材料;入户申请,子女户口证明,父、母亲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父、母亲结婚证。派出所审核后加盖户口专用章。 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 周岁或以上的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由户籍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后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标准和婚生子女抚养费标准适用同样的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担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
婚前协议中可以约定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要符合法律原则,有利于子女的成长。 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 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在诉讼离婚中,一般会按照离婚时双方的意愿及情况,以子女的最大利益和成长需要为先,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养子女是合法的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养父母遗产。《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义务,同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再婚后与配偶的子女形成继父母、继子女关系的,要对继子女承担抚养的义务。但如果继子女已经成年,已经独立生活,或者完全由亲生父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 或者继子女未跟随再婚的亲生父母生活,如跟随外公外婆或者爷爷奶奶生活等。这时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抚养义务。
到天津市公安局户政处直接咨询被拒的原因。 投靠落户;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受理单位:落户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厅、派出所)。 受理条件:外省市户籍人员与我市户籍人员登记结婚,子女已随父或母在外省市落户,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名下合法
享受的待遇:北京市老人可享受大病医疗,无退休费的可每月补助200元。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二)审批程序: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
河北省发布《河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提出将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到2020年,全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将达到95%以上。 根据该方案,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除“两免一补”外,还将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提高残疾学生补助水平。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高等教育优先资助残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