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购买盗版教材的处罚
学校出售教材,也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发行行为。本项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据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或者复制并发行其作品的,以及发行盗版制品,都构成侵犯著作权,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