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法律意见】可以向法院请求判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原告:子女姓名、出生日期、性别、住址等身份信息法定代理人:写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母亲(或父亲)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住址等身份信息被告:写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可以办理公证,而未离婚的情况下,能不能公证抚养权的,不好说的,当事人可以与公证处协商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根据以上分析,法律上是支持在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发生困难时,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当初离婚协议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安排,并不妨碍要求增加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我国在处理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方面的总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
【法律意见】1、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法律规定的探视权,另一方不得阻挠。2、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
1、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2、
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应向法院另行起诉。王某和前夫协议离婚半年了,孩子当时是跟他一起生活,两个月后前夫再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我国在处理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方面的总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