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我国《劳动法》第52、53、54条分别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
劳动者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工作体现的是劳动者的健康权。 劳动者要求单位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保障本人的安全和健康的权利。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劳动者的权利如下: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 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8、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者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工作体现的是劳动者的健康权。 劳动者要求单位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保障本人的安全和健康的权利。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劳动者的权利如下: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 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8、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