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信息资源为侵害对象的犯罪。 在现代社会,信息资源已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它比物质和能源更重要,是现代财富的重要来源,因而被犯罪分子看中,将其作为重要的犯罪对象。以信息资源为侵害对象的犯罪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重要的是: 1、信息攻击犯罪。 2、信息破坏犯罪。 3、信息窃取犯罪。 4、信息滥用犯罪。 (二)以信息科学和信息技术为犯罪手段实施的犯罪。 以信息科学和信息技术为犯罪手段的犯罪表现形式亦多种多样,其中最重要的是: 1、妨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犯罪。 2、妨害市场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犯罪。 3、妨害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信息犯罪。
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网络安全由于不同的环境和应用而产生了不同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系统安全:是指运行系统安全即保证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上系统信息的安全。 信息传播安全:网络上信息传播安全,即信息传播后果的安全,包括信息过滤等。 信息内容安全:网络上信息内容的安全。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三个必须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管理部门都必须管安全,如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直接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的企业单位。而且要求这些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必须依照国务院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的指示精神,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那么,企业就是要作为第一把手的法人代表负责,在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 2、管生产的同时要管安全。从事生产管理和企业经营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必须明确安全和生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生产工作和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要同时进行,决不能重生产轻安全。 3、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就是在生产管理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本企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卫生技术规范、标准,安全生产技术和组织措施的制定、审查和执行,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新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包括以下两点: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一把手”职责中首次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三管三必须” 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明确了“三管三必须”的新格局,明确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设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合同协议书应当这样写:1、甲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其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乙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其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3、甲方应当承担何种安全责任;4、乙方应当承担何种义务;5、双方关于安全合同履行的期限和其报酬;6、安全合同履行的地点;7、违约责任;8、双方发生争议后,其解决方式是怎样的。
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要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有以下要求: 1、各单位消防工作应指定专门领导负责,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的防火工作计划。组建基本消防队伍,绘制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2、消防器材管理要由保卫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3、明确防火责任区,将防火工作切实落实到车间、班组、作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处处有人管; 4、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在安全台帐上作记录。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 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工作体现的是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权利。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或者职业安全卫生,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应得到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基本保障的制度。 又称劳动保护,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我国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意义是为了应对错综复杂的周边安全环境、保障国家安全的长治久安。我国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中国国安体制机制的一个重大举措,是一个创新性的举措,也标志着中国的外交将进一步发力。它的作用有两点非常重要,第一,要提升或是提高这个决策的效率,现在的中国外交可以说是千头万绪,但要有一个好的协调机制,这个国家安全委员会就将承担这样的作用。
我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公路桥梁跨越航道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桥梁航标、桥柱标、桥梁水尺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桥区水上航标和桥墩防撞装置。桥区水上航标由航标管理机构负责维护。 通过公路桥梁的船舶应当符合公路桥梁通航净空要求,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不得在公路桥梁下停泊或者系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