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责是要双方一起去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所发生的轻微的、没有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对事故成因都没有任何相关的争议的,就可以在报警后,交警可不出警处理,然后主要可由双方直接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事故的相关的处理。 而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交警部门一般来说都是根据双方对确认的事故成因,按简易程序来认定事故责任,这个时候如果只有事故一方到场的,交警部门就无法确认事故原因,也就无法进行责任认定,进而无法对事故的后续的赔偿问题进行处理。 所以,交通事故定责需双方都到场,不论责任是否重大或者双方是否有争议,都需要双方到场的,不然交警方就不能进行定责。
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了,就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但如果同时又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行为的,不予减轻,依然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定责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看。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两车都有责任,酒驾负事故主要责任。
酒后驾车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还要根据驾驶员在事故中的具体交通违法行为来确定,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判定责任承担,不是单纯的说酒驾就是全责或多少比例。要看对方除了酒驾之外有没有别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导致了这次事故。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我们往往可以看到会有相应的交警来处理现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行人没走人行横道被撞的责任要看事故现场和事故发生原因。 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对方有办法证明行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无法证明行人有责任的,只能有机动车方承担。行人虽然没有走斑马线,但是按法律规定机动车还需尽到避让的义务。如果机动车已经采取避让措施,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也会导致事故发生的,那么说明行人也就存在过错,交警会根据过错来判定双方具体的责任。
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划分要分情况。车辆停在路边被撞的,如果停车没有影响其他车辆出行的,停车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全部由致害人承担责任;如果有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比如违停或者是占用应急车道等,一般要承担次要责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速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有影响的。如果是一方超速驾驶造成事故的,由超速方承担全部责任。但这仅限于由超速引起的交通事故,除此之外的交通事故,需要根据事故现场鉴定事故缘由。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机动车撞人责任划分:分几种情况,比较复杂 一、500米之内有人行横道线的 1、在人行横道线,而且没有证据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2、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有证据行人闯红灯,行人主责,机动车次责 4、偏离人行横道线,而且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折返,行人全责,机动车无责 二、郊区无人行横道线路段(不包括:高速公路、有隔离设施的公路) 1、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或者突然折返,以致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的。行人主要以上责任,机动车次要以下责任 2、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而司机未加注意,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夜间视线不好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同等责任。 三、高速公路、有隔离设施的公路: 行人至少主责,可以定行人全责。 顺告: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事故,比较特殊在于,事故责任认定,并不完全等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