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八个月宝宝抚养权归女方抚养,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小孩,无论是生活上还是情感上都比较适合由女方来抚养,除非女方有特殊情形存在。 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
父母离婚宝宝一岁抚养权,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
刚出生的宝宝可以办医保。 最好是在宝宝出生三个月之内办理比较好,因为好多地方都有为婴儿开通“绿色通道”,也就是在宝宝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医保卡的,享受医保待遇就从出生之日开始算起。 如果超过三个月不到一岁办理的,那么就从办理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如果超过一岁才办理的,那么就要等次年1月1日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办理医保卡之后,个人缴纳一部分钱,财政补助一部分钱,这些钱你可以拿来给买
宝宝一岁离婚一般情况下会判给母亲,但是特殊情况下孩子也有可能判给父亲;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尽可能的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
孩子没有出生证明,是不能上户口的,需要补办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卫生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九条 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 有如下上户口方案 (一)、孩子属于婚前出生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
宝宝跟母亲姓氏是可以的,依据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明确: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可以变更的,一般来说,需要房产证改名字的情况发生在三种情况下:买卖二手房、赠与、继承。 1、买卖二手房 (1)、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2)、缴纳相关税费。 (3)、买卖双方当事人带齐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据,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产证,前往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如果买卖一方不能亲自前往的话,
判给女方。对于两个月的宝宝在离婚的时候一般归女方抚养,双方协商一致的时候,也可以归男方抚养。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
没有结婚证有了宝宝,孩子是能要回来的,非婚生子和婚生子是享有同样的权利,可以先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够解决的,就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向法院提出告诉,由法院进行审理判断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法律规定; 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