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应届毕业生的实习工资,我国法律中没有进行规定。实践中一般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来计算。 最低工资的组成按照我国的统计标准,工资总额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一般称为基本工资。
实习生的工资一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800元的,不扣税;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相关条款,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所获得的薪酬被视为与职业身份或职责任务缺乏关联性的额外收入。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该类收入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的类别进行征税。 关于劳务报酬所得的征收方式有明确的规定,即每次收入未超过人民币四千元时,可以享受扣除八百元的税费优惠;当收入超出四千元时,则需进一步扣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应纳的税额。 接下来,适用相应的比例税率,具体税率定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