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子女探望权的实现可以由父母协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
当事人离婚时对行使探望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的原则,对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次数、地点、交接等作出判决。
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
当事人离婚时对行使探望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的原则,对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次数、地点、交接等作出判决。
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
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协议离婚包括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和在法院由法庭调
我国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该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