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法律责任方面没有区别。最大的区别就是认缴制不需要注册资本一次性缴全,而实缴制则需要。认缴不等于不缴,而是出资人应当自己按照章程的约定缴付出资,只是实缴情况不再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认缴制又叫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指注册公司时将认定的注册资本设定一个期限分段缴清,不需要一开始就缴全,这个制度改革对初期创业却资金不足的人来说是很好的,一开始不需要投入大的资金,只需要在期限内缴全就行。实缴制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数额是多少,银行的验资账户上就必须存有这个数目的资金。
工商年报中的认缴出资时间按章程日期,实缴时间是实际准备缴纳的时间。
不需要。
首先认缴是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公司的总额,不需要实收,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只要按照公司章程的期限每年缴纳即可,认缴制可以有效的提高公司的发展力,降低企业的成本。
认缴资本指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承诺要出资的额度,但实际上不需要通过银行或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就是你要履行你两年出齐资金的承诺,要把资金存到银行,通过银行处资信证明或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来证明的注册资本确实应经存在银行,已经到位。
认缴多少年必须实缴?一般是十年制和二十年制。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也就是说一开始就需要将注册资本缴全,不可以缺缴。 实缴出资并不一定代表股东缴纳的是钱,还可以以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只要是实际缴纳的,就称之为实缴出资。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在企业所在的工商局网站上可以查询。2.看企业章程。3.看企业银行流水。 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其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登记机关不再对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进行登记;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及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总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实缴出资额是真的要拿钱出来。 实缴制就意味着一个企业在设立之初就必须在营业执照上写明企业的实际出资资本,这个资本数额也要由该企业法人和股东们共同按各自比例出资,并将出资额存入银行。实缴资本的好处就在于一个企业的资金周转会相对较为灵活,企业之后的发展若是出现一些债务危机问题,这笔资金也能作为保障缓解压力。不足之处就是对开始创业的资金有一定要求。
如果遇到一些有了钱也不愿意还的情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恶意欠债,有些人会为了不还债而不继承遗产。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也就是说故意放弃遗产,导致其不能偿还债务的,该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