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由合议庭审理或者独任制审理。 根据我国诉讼法(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杀人案件能不能公开审理,要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如果是不涉及到国家安全、商业秘密、未成年人等情形的,要公开审理。 我国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类型有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有关财产案件的上诉,诉讼费用按照不服第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是因对第一审裁判声明不服,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改判,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必须是参加第一审程序的诉讼当事人。包括: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和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一审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上诉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17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均上诉的,皆为上诉人。对必要的共同诉讼中一人或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应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该上诉请求是针对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2、该上诉请求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3、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的,未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有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三种。审判委员会设在各级法院,由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其他委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制定有关审判工作的方针和部署审判任务。合议庭是各级法院最基本的审判组织,通常由三至五名审判人员组成,适用普通程序审判案件。独任审判员是设立在基层法院的审判组织,它由享有审判权的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一人组成,仅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事实较为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负责捕诉的部门收到移送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经由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 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应当报送上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
审理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同时,《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还专门明确:对给予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纪律处分的,在同级党委审议前,应当同上级纪委沟通,形成处理意见。
再审裁定发回重审,一定是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因为既然是发回重审,说明原审是一审;又因为是再审案件,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再审发回重审案件,主要是指上级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后,将案件发回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案件。对于再审发回重审问题,《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只是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再审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而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没经过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再审法院审理案件也可以据此将再审案件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
营业执照年检可以通过网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后选择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城市,进入该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2)进入企业公示信息填报,选择“新用户注册”,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个体”,个体注册填表即可。 (3)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设置密码,登录需要填手机号接收验证码。 (4)登录后选择要报的年份,填写基本信息,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开”,填写完毕后保存并下一步。 (5)在出资情况添加“股东出资时间”,点击“保存和下一步”,按要求填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6)保存下一步,如果不对外提供担保信息,选择保存,按要求填写“建党信息”,点击预览并公示,需要打印则选择预览打印。 (7)最后提交“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年检就完成了。
最高院提审案件的审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应通知下级法院,调取案卷进行审理;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指令到达法院之时,为再审提起之日。下级法院接到指令后,再审的审理即应开始,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应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自己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案件,由下级法院作出裁定,进行再审。至于哪些案件适用提审,哪些案件适用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民事诉讼法未做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