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邪教宣传品,要不信、不传,立即报告,或将其销毁或送村(居)委会、派出所、单位保卫部门处理,阻止其流向社会。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法律依据】 《刑法》第300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