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有经营权和使用权《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只有经营权,还有使用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以家庭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生产责任制,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