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寄存人的权利如下: 1.保管期届满,领取保管物的权利。 2.无保管期限的保管物,寄存人(委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3.索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