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是享有探望权,且受到法律保护的,除非对方认为你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对方需要配合你行使探望权,如果不配合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让探视,也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探视是一种权利,而支付抚养费是一种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不给探视孩子,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干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不让探视,也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探视是一种权利,而支付抚养费是一种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