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下落不明,当事人可提起离婚诉讼。由于被告下落不明,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二、配偶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后,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自行解除。 夫妻一方失踪多年另一方却还要受这段婚姻关系所累,无法另觅佳偶,岂不是很可惜。你可以选择收集一些对方下落不明的证据,采取公告方式令法院进行缺席判决,或申请被告人死亡,法院确认宣告后婚姻关系便自动解除。
离婚诉讼中找不到被告,如果对方是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宣告失踪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婚姻关系解除。
若离婚诉讼中对方失踪,您可通过两种法定途径解决:一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二是直接起诉离婚并申请公告送达(法院可缺席判决)。两种方式均需提供对方失踪的证明,最终能否判离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