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不要对方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
结婚之前夫妻一方婚前财产赠与对方,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离婚之后属于对方。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
和对方私了了报了肇事逃逸是不能修改的,一旦报案就会走法律流程是属于行政处罚,是不能进行私了处理的,如果没有报案,是可以进行私下调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对方婚外情可以收集的证据如下: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捉奸在床,收
夫妻单方擅自处分对方婚前个人财产会不会构成表见代理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但一般是会构成的。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 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先针对有异议的方面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与保险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事件,只有当疫情影响导致合同履行不能时,才能成为解除合同的不可抗力免责事由,可以无需赔偿;反之,若在合同履行中虽遇到新冠肺炎疫情,但并没有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此种情况不能视为履行不能,此种情况下是需要支付赔偿的。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实务司法实践中,一般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于暂时或部分不能履行
男方婚前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可以认为不属于彩礼。彩礼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彩礼予以返还的依据便是给付彩礼的目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
算共同财产,但是加名字的一方虽然有产权份额,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