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派出所处理不满意可以不签字,但是如果已经作出处理,你不签字不影响结果和程序进程,对结果不服可以申诉或复议。 除行政复议外还有其他途径 1、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90日内到作出处罚的单位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到市交警支队法宣大队走执法监督程序或执法投诉程序; 3、在原处罚单位申请违法救济报支队法宣大队审核; 4、涉及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可以到督察、纪检部门投诉,依调查结论到交警支队法宣大队申请撤销原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