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让劳动者轮岗轮休。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规定: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 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不当封村封路行为容易导致120急救等紧急救援不便,甚至可能触犯刑法。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 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疫情防控原因导致用人单位错过工资发放日,用人单位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员工,并在复工后立即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合同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无法履行的可以免除合同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造成明显不公平后果的可以依据情势变更和公平原则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造成明显不公平后果的可以依据情势变更和公平原则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
过失导致损坏财产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过失放火、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过失犯罪应受刑罚处罚。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