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因为小产权房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一直以来就是不被法律认可的,是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如果签订的合同中有署名可办理房产证或有证据能指明开发商承诺可办房产证,如今办不了,可要求开发商退款并支付一定的赔偿。一般情况下,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交易的,这种交易在法律上可视作无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
1、注意合同的签订 小产权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书的,因此需要通过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小产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如果房屋出现了任何问题和纠纷时,正确的处理方法便是按照合同约定解决,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规范。 2、注意资金的安全 由于购房款是一笔很大的资金,所以,在交易时尽量不要使用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留下凭证比较好。
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只有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才会有使用期限。 土地使用权: 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不能交易,没手续。 签订的合同一定要注意: 1.合同当事人要写明,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2.交房期限。 3.权利担保。 4.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不能交易,没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小产权是集体产权,它的存在是建立在集体产权基础上的。小产权房不一定违法,但当集体产权变动的时候,非该集体成员的权益,以及未经审批私自占有的权益,必然得不到法律保障,甚至有触动法律的危险。
小产权理论上是不可以买卖的,甚至有的人正是因为价格便宜才选购小产权。但是小产权房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购房者购买了,会对之后的居住有很大影响。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1、不能贷款不能过户由于土地性质的原因,小产权只有居住功能,就连购房贷款都不能办理。如果购房者买了小产权房子,不仅不能向银行贷款,还不可以抵押,不可以按揭,也不可以到房管局去过户,理论上不可以买卖,如果要私下买卖,也只有一纸合同或者协议而已,没有房产证。
要看具体情况。基于房屋产权的来源不同,我们国家现阶段存在以下三种小产权房: (1)针对开发商的产权而言,将开发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开发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3)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颁发产权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 第1、2类情形的小产权房,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第3类情形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不能。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不能交易,没手续。小产权是集体产权,它的存在是建立在集体产权基础上的。
通俗点的说,由国家发产权证的房屋即为大产权房,不是由国家发产权证的房屋即为小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