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夫妻离婚小产权房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
离婚时,由法院处理的财产,必须是有合法性的财产,而小产权房,众所周知,没有完整、合法的审批建设手续,无法取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所以不能在离婚时要求法院分割处
参考以往各地法院的判决,一般小产权房法院通常不做处理或尊重夫妻协定,特别是那些在离婚时尚未取得小产权房权证的多数以不予分割为原则。其次,即使做出处理一般会对房屋
离婚时,由法院处理的财产,必须是有合法性的财产,而小产权房,众所周知,没有完整、合法的审批建设手续,无法取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所以不能在离婚时要求法院分割处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夫妻离婚小产权房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
参考以往各地法院的判决,一般小产权房法院通常不做处理或尊重夫妻协定,特别是那些在离婚时尚未取得小产权房权证的多数以不予分割为原则。其次,即使做出处理一般会对房屋
离婚时,由法院处理的财产,必须是有合法性的财产,而小产权房,众所周知,没有完整、合法的审批建设手续,无法取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所以不能在离婚时要求法院分割处
离婚时,由法院处理的财产,必须是有合法性的财产,而小产权房,众所周知,没有完整、合法的审批建设手续,无法取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所以不能在离婚时要求法院分割处
一、如果已签订了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
离婚时,由法院处理的财产,必须是有合法性的财产,而小产权房,众所周知,没有完整、合法的审批建设手续,无法取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所以不能在离婚时要求法院分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