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浦东新区); 2.本市户籍学生(浦东新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高中学生申请回本市就读,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经测试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浦东新区); 2.本市户籍学生(浦东新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