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小孩抚养费的确定有以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
小孩由父亲抚养的情形: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亲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父亲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父亲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
离婚诉讼中会判给哪一方的依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
小孩在城镇生活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处理方式处理: 1.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般跟随母亲生活。 2.哺乳期以后的孩子由父母双方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 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应当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
父母离婚子女的监护人想要通过指定确定的,不取决于孩子的年龄,指定监护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
小孩抚养权的变更可以由双方协议变更,也可以另行起诉,符合法定变更条件的,法院会支持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
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遵守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与孩子的年龄没有关系。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
关于小孩抚养费的诉讼案件,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内一方出轨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影响并不大,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不能协商子女抚养问题的,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