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原告不能提交被告详细地址 (二)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三)当事人提起管辖权异议的; (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的; (五)发回重审的; (六)与破产有关的。
近日,沧州市沧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小,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条件,承办法官阅卷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并就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审理程序以及一审终审的规定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告知,双方均表示同意。随后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了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程序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考虑疫情原因,本案承办法官采用网上开庭的方式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