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夫妻离婚过错方一方是可以少分财产的,但是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 这里的过错指的一般是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诉讼请求重新分割离婚财产。
因出轨导致离婚,一般不会致使少分割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因夫妻一方存在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