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判刑共计分为两档具体如下: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为特殊主体必须为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非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 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指使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4、其他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有: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条件如下: 1、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少征应征税款,给国家税收造成累计10万元以上损失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存在索取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3、存在其他给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