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
办理流程如下: (一)由所在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报监区审核。 (二)监区同意后,填写《病残鉴定委托书》送鉴定医院进行鉴定,由鉴定医师填写《病残鉴定书》,再送报监狱刑罚执行科进行初审。 (三)刑罚执行科组织刑罚执行委(包括法医和检察院)员会进行合议,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合议审批表》。 (四)通知家属取保,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取保书》,并经具保人
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经分监区集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监区审核同意后,由分监区带罪犯到监狱医院进行医疗鉴定。 2.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3.经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将《保外就医审批表》和医疗鉴定结论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报监狱狱政管理处审查。 4.监狱
保外就医后一般的处理是: 1、病情已好转或者到达期限而未通过再次申请的会被收监; 2、对于保外就医期限将到的罪犯,监狱应当提前二个月通知罪犯到监狱进行检查; 3、对疾病未愈,需要继续保外就医,并经当地公安机关考察同意的,监狱根据其病情和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保外就医。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六条,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
担任保外就医取保人的条件有: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三分之一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法律依据】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四条,对累犯、惯
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条件是: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三分之一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法律依据】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五条,
公民在就医期间不遵守医院秩序,辱骂、殴打医务人员的,会受到的处罚是对于殴打、辱骂、撕扯医务人员的恶劣行径; 情节相对较轻,未造成恶劣后果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如果将医务人员殴打致轻伤以上后果或者因为撕扯医务人员防护用具而造成医务人员感染的,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和行为后果; 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同时在医院等公共场所,聚众哄闹,煽
公民在就医期间不遵守医院秩序,辱骂、殴打医务人员的,会受到的处罚是对于殴打、辱骂、撕扯医务人员的恶劣行径; 情节相对较轻,未造成恶劣后果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如果将医务人员殴打致轻伤以上后果或者因为撕扯医务人员防护用具而造成医务人员感染的,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和行为后果; 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同时在医院等公共场所,聚众哄闹,煽
累犯盗窃罪是否适用保外就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是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
信用证诈骗罪是否可以保外就医需要看是否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是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有法律规定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