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不同的事实情况进行区分。根据我国民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结婚买了房子的情况,一般是根据双方的出资标准进行划分。如果是一方出全资,那么该房产应该归其所有。如果是一方出首付,两人共同偿还贷款,这应该就贷款部分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是属于公司法高管。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项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对于夫妻一方从事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如何处理的问题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该经营活动是否取得了夫妻另一方的同意;二是经营收益是否共享,即使夫妻另一方没有同意,但是经营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追认亦可定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同意私自筹款经营,收益确未共享,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9条第2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一方擅自炒股且盈利从未有用于家庭生活的,欠债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后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以下几种情况: (1)婚后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有证据证明房款为个人出资的,为其个人财产; (2)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关于上述情况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继承属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内容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属于可继承的遗产如下: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借贷利率超过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36%的,就构成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加班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不属于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8条:本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 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