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不一定属于全职妈妈,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要根据情况判断是否一定要跟从妈妈。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
属于。劳动合同没写起止日期属于无固定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破产清算是否属于强制清算还得依具体情况而定。因为强制清算的种类包括法院依债权人申请而组织的强制清算,和主管机关在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而解散时组织的强制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婚后获赠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无效的土地承包合同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土地承包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土地承包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土地承包合同;违法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承包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交通补贴属于工资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 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公司不是共同财产,婚后经营所得为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依该条规定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 一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方面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取得的财产。 二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性质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归女方所有。 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是否属于子女夫妻共有财产的分以下两种情况: 1、父母以赠与房产的形式,签一份书面赠与合同,在赠与合同中明确是给孩子个人的,那么就是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医疗责任保险属于商业方面的保险。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医疗责任保险条款》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的故意行为和非执业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但使用放射器材治疗发生的赔偿责任,不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