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投标履约保证金比例的设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发包方的权益并且能够督促承包方履行义务。 保证金应当按照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或者根据招标人在评标后作出的决定,以适当的格式和金额采取现金、支票、履约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其金额应足以督
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 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条件。 履约保函的申请条件如下: 1、在申请银行开户; 2、具备履行担保项下合约的能力; 3、项目符合
关于履约保证金比例,《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约要承担的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履约担保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世行采购指南》对履约担保的规定: 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其金额足以抵偿借款人(发包人)在承包人违约时所遭受的损失。 该保证金应当按照借款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以适当的格式和金额采用履约担保书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提供。 担保书或者银行保函的金额将根据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特点: 第一,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 第二,履约保证金具有实践性。 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人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是招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即成为接受承包人和承包人。 承包人必须向接受承包人提供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15%,以确保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履约。否则,由银行负责赔偿一定金额,最高不超过履约保函的总金额。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
履约能力承诺函的内容: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财务状况表、近五年企业履约情况表、财务报表、银行授信、重合同守信用认证、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其他资料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实践性,对等性,独立性。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约要承担的责任有:如果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约,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若对方仍不履约;可到相应的履行地法院起诉,不同类型的合同对履行地的界定也不同。 具体如下所述: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