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1、合同约定
第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属于加工承揽合同的范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8月8日《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函》(1989法经函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作为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的履约合同,承揽方履约又以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因此
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是卖方向买方交付买卖标的物的地点。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1、合同约定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1、合同约定
适用合同履行。分为三种诉讼类型: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形成之诉。确认之诉是指确认某种法律关系的存在问题,确认合同有效之诉是指确认待认证的合同法律关系是有效。
合同纠纷诉讼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关系到诉讼法院的确定,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双方没有约定的,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那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新民事诉讼法是第二十三条)【释义】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管辖),是指
合同纠纷诉讼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关系到诉讼法院的确定,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双方没有约定的,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