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大学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所在县(区、市)乡镇(街道)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任职条件的大学生依法依规选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培养成熟的及时选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符合提拔使用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评聘职称。 在村(社区)工作期间,担任村(社区)“两委”主干或其他班子成员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给予相应待遇保障。符合当地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