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岗位津贴是可以发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各地生育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具体内容包括: 一、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保基金支付):1、生育津贴(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2、生育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岗位津贴不属于基本工资。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是企业或者是公司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 而岗位津贴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岗位的不同给予的一种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一般来说,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只要是固定付给员工的,就是工资。岗位津贴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或地区、部门统一制定的津贴、补贴,还有一类的是企业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建立的津贴,一般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是指对特殊条件下工作的劳动者的额外劳动消耗和额外生活费用支出的补偿形式。 岗位津贴可以对那些在特别繁重、艰苦、有损健康等条件下从事劳动的劳动者的额外劳动消耗和额外生活费用支出进行补偿,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保证劳动力的正常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