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自由的原则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所谓的婚姻自由是保证个人在婚姻中决定选择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动的被人决定,包括是否结婚、何时结婚、与谁结婚等都
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在法定继承的顺序中,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我国的《继承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
可以继承,具体参照《物权法》第152155条: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但是即使取得宅基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女婿)不能作为公婆(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
对于遗产,继承人可以接受继承,也可以放弃继承。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一般情况下,女婿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女婿的妻子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特殊情况下,女婿有权继承岳父母遗产。比如:岳父母留下有效遗嘱指定哪些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女婿向岳父母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借款是否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
女婿向岳父母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借款是否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
2006年4月,正式领证前的三个月,为了迎娶相恋多年的女友小丽,小王在父母的资助下购置了一套89平方米的婚房,由于自身经济条件有限,小王只支付了房子的首付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