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应该写是公休。 法定年休假,绝大部分劳动者享有的带薪年休假为基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是由法律公权力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利,而非由用人单位自身创设的福利年休假。 基于此,用人单位在审批确认时,应采用“公休”的表述,以体现劳动者所休年假为法定年休假,休假天数也应自其当年应享有的法定年休假天数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