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必须在受理后的60天内把工伤鉴定的结论意见送达到当事人的手中。但是不排除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对相关的鉴定意见存在着争议的,那么在特殊的情形之下,伤残鉴定最多也得等90天。
1、先到(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经认定为工伤。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该局会转递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需提交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县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病历摘要,有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包括X线、CT、MR等报告,以及视野测听、血液化验结果等),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及出院证明;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 印件; (4)手指、脚趾伤害应该提供受伤部位正面、反面(如果有受伤)近彩照 (5)高温灼热皮肤伤害要提供体现疤痕面积分部的全身近彩照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