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长期在一种工作环境下由于特定的工作模式所产生的疾病。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职工患有职业病,经过职业病鉴定机构鉴定为职业病之后,需要进行申报工伤,经过批准,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而且要注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有限制的,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后才能申请后续的赔偿。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由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所在单位没有提出的,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职工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认定。
工伤后厂里不给申请工伤认定,先催告工厂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到期,如果用人单位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延长期限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可以自行申请。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1、不认定工伤可以做伤残鉴定,但是不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下列情况能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