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死亡,在社保经办机构赔付后公司一般不需赔付。一般下列费用才需要由公司赔付: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员工直接死亡的,一般不产生上述费用。
工伤认定管辖地的确定是:认定工伤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可否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问题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认定,职工因规定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本人或其家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其亲属可在公司不提出工伤认定的情况下,携带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等相关证据,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工伤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认定: 1.申报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报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治愈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如果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做出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程序是先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提交申报工伤的材料; 然后由该行政部门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决定受理的,再依法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最后将决定书送达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也抄送一份给社保经办机构。
工伤属于工伤保险报销范畴,如果工伤认定不通过是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
工伤认定申请超期限,分以下情形处理:用人单位已经申请延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的,可以继续申请;用人单位超时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工伤职工非自身原因导致超时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继续申请;其他。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1、出院后多久做伤残鉴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在造成损害之后的3个月内可以申请进行伤残鉴定; 2、如果伤情比较严重的,适当可以延长鉴定的时间; 3、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有入院记录、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伤残鉴定委托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