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候难免会受伤,这时候就需要对他们的伤情进行鉴定。但是工伤鉴定书丢失怎么办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
工伤鉴定书拿到之后,劳动者应该依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申请伤残赔偿。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拿到工伤鉴定书后,要看单位是否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让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后及时去工伤保险基金领取待遇,单位未缴纳的可以协商工商待遇,协商不了的,只能通过起诉维权,鉴定结论出来后,可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如劳动合同终止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鉴定书丢了可以到单位或者社保部门重新复印一份然后盖章。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所以丢了可以复印。 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