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需要做伤残鉴定的,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满足四个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上下班途中”原则上是指职工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路途之中,但根据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职工不一定只有一处住所,因工作性质的不同,其工作场所也不一定只有一处,而既使住处和工作场所仅有一处,职工往返于两地之间也不一定只有一条路径可供选择,因此只要是在职工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即应该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下班后在单位下楼梯时摔倒致骨折可以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02年的工伤还能起诉,但是结局就是社保劳动仲裁、法院判决均会以“超过法定时效”而裁定、判决败诉的。因为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效,就是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上下班途中遇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算工伤。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由于兼职是法律规定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所以,损害赔偿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兼职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兼职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上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上班途中摔伤与此无关,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上班途中摔伤是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应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停工治疗期间,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3、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病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职业病属于工伤范畴的。 但是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以上四个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均不能认定职工构成职业病。
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决定。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全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不得减免。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工伤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