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行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是企业经营的一种方式,企业与个别职工签订内部承包合同,不能以此否认该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其他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 因此职工个人也没有用工主体资格。 在此情形下,也是企业在对外经营,只是企业内部承包管理,企业不能以此逃避支付职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如果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内部承包协议中,约定职工的伤残、死亡等工伤保险待遇由个人承担,也是无效的约定。
在没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但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闯红灯出车祸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所以即使是闯红灯,只要劳动者不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上班途中闯红灯,出交通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行政复议审查期限是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需要延长时限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不是劳动局认定工伤,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包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等; 视同工伤的情形,如: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1.针对伤残工人所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具体赔偿金额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受伤前13个月内的个人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然而,该项赔偿金额的最高上限是166140元,而最低下限则定于33228元。
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 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
去厂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之后与厂里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1、职工工伤不需要做司法鉴定。职工发生工伤后,有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而不是司法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一定的区别。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认定之后就能申请工伤赔偿了,不需要进行法医鉴定的,法医鉴定一般是针对医疗事故进行的,和工伤认定没什么关系。
1、工伤骨折一般会达到工伤十级伤残的标准。会赔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2、如果鉴定结果构成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还可以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果鉴定给更高等级伤残,会得到更多赔偿金。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