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的证据材料: 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二、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五、受伤害职工就医医院出具的病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
工伤的申报和认定: 单位职工因工伤害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及时填写《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
程序如下: 1.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受理。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4.调查核实
工伤子女抚养赔偿标准:对因工伤而死亡的职工的未成年的子女进行子女抚养的工伤赔偿,赔偿比例是职工原有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
工作期间劳动者突发自身疾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是算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
工伤鉴定后辞职没有时间限制,什么时候解除劳动关系都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是工伤职工的法定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认定为工伤和被评定为相应的工伤伤残等级。其中认定工伤和申请鉴定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有时间限制。 例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家人工伤死亡后亲属可以享受的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在规定的期限,按照法定要求的条件,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处理工伤不需要请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