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此首先必须要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还需要在认定书里面明确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劳动者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才属于工伤。
骨折工伤的休假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职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不能,受伤已经三年是无法申请认定工伤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要求单位支付赔偿。根据规定,工伤鉴定应当在受伤后一年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工伤后继续在单位工作的按以下情形补偿: 一至四级伤残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其他。 工伤等级鉴定基本要经历如下所述步骤: 到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工伤。 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工伤鉴定。 劳动行政部门和公司告知你鉴定伤残等级。 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生产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 核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工伤七级,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偿和一次性的医疗补偿等。 如果合同未到期,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则违法,不仅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伤职工严重违法企业规章制度等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支付经济补偿。
虽然没有现场目击的证明人,但能证明劳动者是在工作场所或者工作时间受伤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发生工伤事故后,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而有些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个人未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也没有申报,造成工伤申报超过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申请工伤的办法: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及时向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申报工伤,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等资料,等待其依法作出决定。如果单位逾期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则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