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居间合同是法定的合同形式之一。居间费用当然受法律保护,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了居间的概念,即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工程居间费受法律保护吗?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居间合同是法定的合同形式之一。居间费用当然受法律保护,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了居间的概念,即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工程居间费用超过3%只要是由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协商一致的,一般不违法。关于居间的费用限额,目前我国的合同法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属于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前提是合同内容必须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工程居间费用超过3%只要是由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协商一致的,一般不违法。关于居间的费用限额,目前我国的合同法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属于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前提是合同内容必须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工程居间费用超过3%只要是由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协商一致的,一般不违法。关于居间的费用限额,目前我国的合同法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属于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前提是合同内容必须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