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除了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在第一次向对方主张权利时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工程款时分期支付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发生工程款纠纷,当事人应当积极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通过起诉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