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民法通则》规定为2年,关于适用《民法总则》还是《民法通则》的临界点为2017年10月1日; 如果是在2017年10月1日前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适用2年规定,如果是在2017年10月1日之后才超过2年,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制度。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时起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