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当积极应诉。 首先,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 如需要提出反诉的,可在答辩状中写明。 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并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最关键的是按期提交证据。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工程挂靠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如果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要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协商不了的话,那你只有注意收集保留能够证明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证据,起诉对方要求结算并赔偿损失了。 按照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可以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1、协商。指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 2、调解。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4、诉讼。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形式。所谓诉讼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争议的活动。
未结算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拖欠工程款解决方式如下: 1、双方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在行使时,首先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 如果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才可以行使优先权,具体行使方式如下: 一、发包人和承包人针对工程款协议折价。 二、申请法院依法拍卖建筑工程。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并提供证明法定优先权存在和具备行使条件的证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并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执行。
1、工程款结算请求权有时效,诉讼时效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还可以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施工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用来阻断诉讼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如果考虑到自己不懂如何催收工程款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4、除了以上几种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要提供担保冻结施工方的财产,以免对方公司转移财产。 5、通过媒体向欠债公司施加压力。如果施工方在社会的知名度较高或者忌惮舆论压力,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催收工程款。
多年的工程款要不回来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如果有欠条,欠条是书面证据,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使用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